男子因120拖延身亡 4人被处理 具体情况是怎样的?

近日 , 北京一男子因120拖延身亡的事情 , 在网上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热议 ,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
宋某新 , 男 , 1990年11月出生 , 北京市怀柔区人 , 租住在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后俸伯村平安街93号青年公寓(当时因疫情原因处于管控状态) 。
5月11日凌晨因胸痛用手机呼叫120 , 近1个小时救护车才到达 , 病人情况危急 , 中途 , 救护人员给予抢救 。 到达医院抢救治疗 , 持续心肺复苏 , 宋某新始终未恢复意识 , 初步诊断为猝死 。
5月27日 , 北京顺义区人民政府发布消息 , 针对反映顺义区医院及顺义120急救分中心延迟救治致患者死亡的问题 , 成立调查组对事件展开全面彻底调查 。 现已对顺义急救分中心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停职 , 接受调查 。
根据调查情况 , 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:
顺义区委卫生健康工委书记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。
顺义区医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。
顺义120急救分中心主任对此次事件发生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, 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、政务撤职处分 , 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撤职处分 。
【男子因120拖延身亡 4人被处理 具体情况是怎样的?】 顺义120急救分中心南彩值班车组医生刘晓云对此次事件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, 顺义区卫生健康委给予其开除处理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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